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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产生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规划范围内排水管网、河道、水面排污、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范围店外或专业市场外经营、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河道、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河道水面阻碍行洪、破坏堤防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或者不按《取水许可证》规定进行取水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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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2/4/12 13:23:01 浏览:3516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好,关于盛源大街隆宝路一巷路灯不亮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已安排维护单位进行维修,现已正常亮灯,感谢留言。
回复人: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2/4/14 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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