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乡北街村、北釜山村、西釜山村、小西庄村、南釜山村、大王店镇小黑山村、西黑山村、义联庄乡枣园村、西刘庄村、西田庄村、五香坡村、白莲峪村及有关农户: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补充)(徐水区段)建设用地业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2026年7月7日保定市人民政府以冀保转征函〔202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1.4954公顷(其中耕地 9.6235公顷、非耕农用地1.8719公顷)、未利用地0.8103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1038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4095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保转征函〔2026〕9号
(三)批准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4095公顷(釜山乡北街村2.1337公顷、北釜山村1.1517公顷、西釜山村0.6527公顷、小西庄村0.0085公顷、南釜山村0.6386公顷、大王店镇小黑山村0.5345公顷、西黑山村3.4980公顷、义联庄乡枣园村0.7901公顷、西刘庄村2.9797公顷、西田庄村0.0799公顷、五香坡村0.1438公顷、白莲峪村0.7983公顷)。
(二)范围:釜山乡北街村、北釜山村、西釜山村、小西庄村、南釜山村、大王店镇小黑山村、西黑山村、义联庄乡枣园村、西刘庄村、西田庄村、五香坡村、白莲峪村涉及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补充)(徐水区段)建设用地范围。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