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调整保定市徐水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含专项作业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运车辆),在徐水区主城区长城北大街(含)以东、华龙路(不含)以南、晨阳大街(不含)以西、巨力路成宝酒店路口(不含)以北、巨力路成宝酒店路口至刘伶路(不含)以西、刘伶路盛源大街路口(不含)至长城北大街(含)以北区域内道路全天限制通行;在西外环(不含)以东、洋丰路(不含)以南、长城北大街(含)以西、安大线互通至西外环(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全天限制通行;西外环安大线口至宏兴西路口道路全天限制通行。
每日9时至17时允许在S333省道沿公村路口至西外环口通行,允许在西外环宏兴西路口向北单向通行,允许在洋丰路通行,允许在长城北大街容易线交叉口至华龙路通行,允许在长城北大街与华龙路交叉口至晨阳大街通行,允许在华龙路与晨阳大街交叉口至巨力路通行,允许在巨力路与晨阳大街交叉口至巨力路成宝路口通行,允许在巨力路成宝路口至盛源大街与刘伶路交叉口通行,允许在盛源大街与刘伶路交叉口至长城北大街通行,允许在长城北大街刘伶路口至安大线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
二、蓝牌货车、黄牌客车、拖拉机、三马车限制在宏兴西路(西外环至长城北大街)智兴路(西外环至长城北大街)通行。限行时间:每日19:00至次日7:00。
三、涉及城市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确需在限行路段通行的车辆,可通过“平安徐水”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通行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区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及主城区各区政府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2026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2025年12月10日印发的《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徐水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