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店镇西黑山村、东黑山村、北街村、南孙各庄村、遂城镇小赤鲁村、广门村、广门营村、文村、城北庄村、城北村、曲城村、谢坊村、户木乡屯庄村、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小庄村、大庄村、高林营村、田村铺村、东史端镇南北里村、北北里村、南湖渠村及有关农户:
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徐水区段)建设用地业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2026年7月7日保定市人民政府以冀保转征函〔2026〕1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5.8668公顷(其中耕地 13.6270公顷、非耕农用地2.2398公顷)、未利用地1.6766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774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3713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保转征函〔2026〕11号
(三)批准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8.3178公顷(大王店镇西黑山村6.0909公顷、东黑山村4.9799公顷、北街村0.0580公顷、南孙各庄村0.0304公顷、遂城镇小赤鲁村0.1001公顷、广门村0.1142公顷、广门营村0.5521公顷、文村1.5347公顷、城北庄村0.3058公顷、城北村1.0648公顷、曲城村0.0319公顷、谢坊村0.0392公顷、户木乡屯庄村0.1710公顷、高林村镇郎五庄村0.6563公顷、小庄村0.0406公顷、大庄村0.1189公顷、高林营村0.8054公顷、田村铺村1.4655公顷、东史端镇南北里村0.0406公顷、北北里村0.0392公顷、南湖渠村0.0783公顷)。
(二)范围:大王店镇西黑山村、东黑山村、北街村、南孙各庄村、遂城镇小赤鲁村、广门村、广门营村、文村、城北庄村、城北村、曲城村、谢坊村、户木乡屯庄村、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小庄村、大庄村、高林营村、田村铺村、东史端镇南北里村、北北里村、南湖渠村涉及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徐水区段)建设用地范围。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