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2025年保定市徐水区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保定市徐水区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徐水区基本情况
徐水区位于京津雄三角腹地,域内高速、高铁、京广铁路107国道等主要干线交织,区位优势明显,农业资源丰富。总面积723平方公里,辖10镇4乡、1个城区办事处,298个行政村,人口62万,农业人口53万,耕地面积57.98万亩,基本农田52.99万亩,粮食常年播种面积83.4万亩。
徐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特别是粮食生产。截至目前徐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5.6万亩,明显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徐水区先后被评为全国西红柿之乡、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2005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状及其运行情况
徐水区具有很强服务能力,规模性社会化服务组织40家,其中保定市徐水区辉合超农民专业合作社、徐水县永兴农民专业合作社、保定睿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兴恩农业机械合作社等4家被评为河北省农业生产优秀托管服务组织。2024年农业生产共托管310万亩次。
2024年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型拖拉机970台、机耕、机播、还田等配套机具5170台(套),玉米联合收割机1140台、茎穗兼收机90台,植保无人机125台,为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提供了机械保障。徐水区具有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组织优势和基础优势。
(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
徐水区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之一,粮食生产为我区主导产业,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7万亩,其中小麦生产面积41.5万亩、玉米生产面积42万亩,为小麦、玉米复种区,土壤肥沃,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7万亩。当前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和玉米,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具备稳产高产能力,适合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形成徐水区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加大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多种服务方式、多环节服务发展,加强监管,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目标,推动我区农机“全程化、规模化、组织化、高质、高效”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一)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解放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逐步实现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服务能力。
(三)实现服务组织从兼业性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规范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
(四)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加。
(五)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助推服务带动规模经营,把提升粮食生产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主导产业。粮食种植为我区主导产业,主要是小麦、玉米,以及谷子、大豆。主要补助我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小麦。
2.补助关键环节。一是玉米播种、玉米收获、秸秆还田。二是小麦施肥、统一旋耕作业、播种。
3.补助区域。(依据有利于集中连片实施原则确定)在徐水区玉米主产区:安肃镇、崔庄镇、大因镇、留村镇、漕河镇、正村镇、遂城镇、高林村镇、东史端镇、户木乡、大王店镇、瀑河乡等12个乡镇实施,实施面积共5.4万亩。(实施面积,单位:万亩见下表)
乡镇 | 遂 城 镇 | 崔庄镇 | 高林村镇 | 大因镇 | 漕河镇 | 东史端镇 | 户木乡 | 正村镇 | 留村镇 | 大王店镇 | 安肃镇 | 瀑河乡 | 合计 |
面积 | 0.5 | 0.5 | 0.5 | 0.5 | 0.5 | 0.5 | 0.5 | 0.4 | 0.4 | 0.4 | 0.4 | 0.3 | 5.4 |
4.服务对象。全区小麦玉米种植户,进一步突出小农户数量和面积,服务小农户(种植面积不超全区户平均面积10倍的种植户)的面积占比61%,规模种植主体占比39%。
5.时间、任务节点安排。
(1)制定方案:2025年3月20日前,成立徐水区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组织:2025年3月-2025年5月,通过名录库遴选或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服务组织;
(3)具体实施:2025年6月-2025年11月,完成玉米播种、玉米收获、秸秆还田、小麦施肥、小麦统一旋耕、小麦播种等服务任务;
(4)检查核实:2025年11月底前分阶段完成服务组织实施的小麦、玉米服务作业量及时进行检查核实;
(5)资金兑付:2025年11月底前兑付补助资金;
(6)总结验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6.补助标准。按照财政补助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每亩农业生产服务标准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的原则,徐水区补助标准计划参考明细: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补贴价格测算表(小农户)
序号 | 作物 名称 | 服务环节 | 具体服务 内容 | 作业面积(万亩) | 按权重折合后绩效任务面积(万亩) | 服务市场价格 (元/亩) | 补助 比率 (%) | 补助 资金 (万元) | 每亩补助(元) |
代号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 | 玉米 | 1.耕 (36%权重) | |||||||
2.种 (27%权重) | 播种 | 3.294 | 0.88938 | 29 | 30 | 28.6578 | 8.7 | ||
3.防 (10%权重) | |||||||||
4.收 (27%权重) | 收获 | 4.007 | 1.08189 | 95 | 29 | 110.3929 | 27.55 | ||
秸秆还田 | 3.294 | 0.88938 | 60 | 27 | 53.3628 | 16.2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本品种小计 7.301 | 1.97127 | —— | —— | 192.4135 | 52.45 | ||||
2 | 1.耕 (36%权重) | 施肥 | 3.294 | 1.18584 | 17 | 30 | 16.7994 | 5.1 | |
旋耕 | 3.294 | 1.18584 | 60(两次) | 28 | 55.3392 | 16.8 | |||
2.种 (27%权重) | 小麦播种 | 3.294 | 0.88938 | 30 | 30 | 29.6460 | 9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本品种小计 6.588 | 2.07522 | —— | —— | 101.7846 | 30.9 | ||||
全县小计 | 7.301 | 4.04605 | 29 | 294.1981 | 83.35 | ||||
填表单位: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补贴价格测算表(规模主体)
填表单位: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 作物 名称 | 服务环节 | 具体服务 内容 | 作业面积(万亩) | 按权重折合后绩效任务面积(万亩) | 服务市场价格 (元/亩) | 补助 比率 (%) | 补助 资金 (万元) | 每亩补助(元) |
代号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 | 玉米 | 1.耕 (36%权重) | |||||||
2.种 (27%权重) | 播种 | 2.6325 | 0.71078 | 20 | 30 | 15.7950 | 6 | ||
3.防 (10%权重) | |||||||||
4.收 (27%权重) | 收获 | 2.43754 | 0.65814 | 80 | 29 | 56.5510 | 23.2 | ||
秸秆还田 | 2.106 | 0.56862 | 45 | 27 | 25.5879 | 12.15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本品种小计 5.07004 | 1.36892 | —— | —— | 97.9339 | 41.35 | ||||
2 | 1.耕 (36%权重) | 施肥 | 2.106 | 0.75816 | 13 | 30 | 8.2134 | 3.9 | |
旋耕 | 2.106 | 0.75816 | 55(两次) | 28 | 32.4324 | 15.4 | |||
2.种 (27%权重) | 小麦播种 | 2.5272 | 0.56862 | 20 | 30 | 15.1632 | 6 | ||
3.防 (10%权重) | |||||||||
4.收 (27%权重)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本品种小计 4.6332 | 1.32678 | —— | —— | 55.8090 | 25.3 | ||||
全县小计 | 9.70324 | 2.6957 | 29 | 153.7429 | 66.65 | ||||
(二)制定标准
1.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标准
(1)依法注册登记。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无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2)保证服务能力。服务组织应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和时间,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包括农机具、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在能力和时间上能够按照服务合同、协议要求和方便群众,不误农时原则提供服务。
(3)自愿参加并按要求与相关部门、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协议。
(4)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有良好的服务记录和服务经验,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2.社会化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小麦播种、玉米播种、收获、秸秆还田、施肥、旋耕作业质量标准。应按照小麦、玉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指引中有关机械收获标准、秸秆处理标准等要求的指定标准。合格面积判定以安装监测设备轨迹判定为准,对作业地块进行田间作业质量抽查辅助人工抽检。
(三)优选服务组织
徐水区确定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数量不少于3家。
1.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原则。项目安排优先安排省级示范服务组织;依据公开、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遴选、名录库遴选或专家评审等公开透明方式择优确定作业服务组织和作业区域。服务组织确定后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2.服务能力服务要求相适应原则。参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应当拥有与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适应的机具、人力、管理和技术力量,并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做到方便群众需要与方便作业统筹。
3.“质优、价廉”优先原则。
4.有利竞争原则。服务组织不能少于3家,防止形成服务和价格垄断。
5.公开公示原则。通过公开竞争、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选择服务组织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
(1)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验收等。服务合同要在项目实施村村级公务栏进行公示,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服务合同具体格式由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
(2)提供作业服务。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服务组织要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监督项目实施
1.严格项目实施质量监管。主要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区
乡(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进行监管。中标单位为项目实施具体单位,要认真负责检查核实作业质量与面积,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
2.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主要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区乡(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进行监管,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3.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具体由区财政局、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服务组织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严格服务对象作业核实监督。每个环节服务作业完成后,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作业机手、服务组织、村委会、及农户四方签字,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服务组织汇总经村委会核对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张榜公示后,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县级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五)项目检查验收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进行验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质检单位,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不留死角,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结束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次验收,将验收结果在区政府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兑付补助资金
1.总体要求。项目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按照“谁服务、补贴谁”、“先服务、后补贴”、“先验收、后补助”和“补助资金与合同服务作业量、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原则,由各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相关资料,提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出拨付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确定的补助标准和服务作业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相关服务组织。
2.具体程序。2025年11月底前验收,按一定面积比例抽查,审核后拨付资金。
程序:实施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相关部门验收---公示---向区财政局提请拨付申请--区财政局审核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兑付。
(七)项目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包括运行机制、运行模式、典型经验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面积、作物、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等内容。
(八)积极开展绩效评价
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考核评价,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项目评价的重要标准,充分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科学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把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取得实效。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项目宣传,大力营造推进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重点宣传小农户托管服务模式,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公布举报电话0312-8683198,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除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并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强化资金管理
制定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5年徐水区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领导小组
组 长:师铁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振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江 磊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福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靳东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于 帆 安肃镇副书记
刘莎莎 崔庄镇副镇长
王 帅 大因镇副书记
缪 丹 留村镇副镇长
王浩然 漕河镇副镇长
贾 珺 正村镇宣传委员
张 希 遂城镇副书记
彭昌辉 高林村镇副镇长
郑 歌 东史端镇副镇长
张 甜 户木乡副书记
杨晓烨 大王店镇副书记
田新兰 瀑河乡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福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承诺书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保定市徐水区申报的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郑重承诺:
一、安排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粮油
作物资金任务测算表
填表单位: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 作物 名称 | 服务环节 | 具体服务 内容 | 作业面积(万亩) | 按权重折合后绩效任务面积(万亩) | 服务市场价格 (元/亩) | 补助 比率 (%) | 补助 资金 (万元) | 每亩补助(元) |
代号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 | 玉米 | 1.耕 (36%权重) | |||||||
2.种 (27%权重) | 播种 | 6 | 1.62 | 26 | 30 | 46.944 | 7.824 | ||
3.防 (10%权重) | |||||||||
4.收 (27%权重) | 收获 | 6 | 1.62 | 100 | 29 | 174 | 29 | ||
秸秆还田 | 6 | 1.62 | 40 | 27 | 64.8 | 10.8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3.24 | —— | —— | ||||||
本品种小计 | —— | —— | |||||||
2 | 小麦 | 1.耕 (36%权重) | 施肥 | 6 | 2.16 | 10 | 30 | 18 | 3 |
旋耕 | 6 | 2.16 | 65(两次) | 28 | 109.2 | 18.2 | |||
2.种 (27%权重) | 播种 | 6 | 1.62 | 20 | 30 | 36 | 6 | ||
3.防 (10%权重) | |||||||||
4.收 (27%权重) | |||||||||
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 | —— | —— | |||||||
本品种小计 | 3.7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县小计 | 12 | 7.02 | 29 | 448.00 | 74.824 | ||||
联系人:黄福龙 联系电话:0312-8683192
注:1.平衡关系:①5=3×4×1 ②2=1×相应权重 ③5÷2≤100(适用单季作物)
2.“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的“按权重折合后绩效面积”,按作业面积计算。
3.“全县小计”一栏的“作业面积”,根据不同任务各环节实际作业面积情况分别填写,种植单季作物且有一个以上社会化服务环节覆盖的区域按自然亩计算,种植两季作物加倍计算。如一亩地上,先后种小麦、玉米,按两亩计算。
4.具有明显地方优势特色的其它重要农产品项目测算时,参照上表设计《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任务测算表(其它重要农产品)》,表中的服务环节可根据其它重要农产品的特点设置4-6个,按每个环节服务费占总服务费的比重确定各服务环节权数,采取将各环节作业面积乘以相应权数测算绩效任务面积。
XXX(实施主体)2025年XXX县(市、区)
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样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xxx 县(市、区)xxx (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XXX(实施主体)XXX县(市、区)
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种类与数量(台、 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促 进适度规模经营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实施面积、服务价格、财政补贴数额、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每亩作物单季补助标准等,以及涉及到的作业乡村地点、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附件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反映服务内容的图表资料等。
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
服务主体名称:
作业内容 |
作业时间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 (亩) |
质检合格 面积 (亩) | 接受服务的 经营主体(农 户、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 个数 |
后附作业单 张数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经手人(签字):
注:1.本表由县级印制,使用时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情况填制,经村委会盖章生效。 2.本表后附服务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3.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一份由作业方保存, 一份用于村委会汇总公示。
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服务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序号 | 接受服务的经营 主体名称(农户、 合作社、家庭农 场等) |
作业地点及主要内容 |
作业 时间 |
作业面积 (亩) |
接受服务的经营 主体联系电话 | 接受服务的农 户、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经营主 体代表签字 | 质检合 格面积 (亩) |
质检员 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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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个数: | 本页合计 |
—— |
注:1.本表由县级印制,使用时由服务主体法人代表,接受服务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代表,质检员三方签字 生效。2.本表附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后。3.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一份由作业方 保存, 一份用于村委会汇总公示。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
村委会(盖章): 日 期 :
序号 |
补贴对象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 (亩) |
补贴资金 (元) | 质检员质检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质检面积 (亩) | 补贴资金 (元)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乡镇农经管理部门或政府(盖章): 经 手 : 日 期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序号 | 补贴对象 | 账号 | 联系方式 | 作业质检 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 (元)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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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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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15 | ||||||
合计 |
县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报账。
政策解读: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保定市徐水区中央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