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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1  点击:0

 

为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及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区行政区域内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货车不超限超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本行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312-8601558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徐水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docx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9/2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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