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司法警察队伍,有效维护法庭办案办公秩序,经徐水区政府批准,徐水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数额和岗位 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2名,工作岗位在派出法庭。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军队、武警退役人员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军队、武警退役人员,徐水区户籍,男性。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在1.0以上,身高1.70米(含)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法院清退或从法院辞职的人员; 5、直系亲属曾被劳教、刑事处理的或信仰邪教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公告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招聘办将招聘名额、岗位、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徐水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报名地点:徐水区人民法院二楼政治处 报名人员自行从徐水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无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招聘办组织专门人员依据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1:00 测试地点:徐水二中体育场 由招聘办安排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测试时考官临时确定并抽签分组进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党员、立功受奖(需提供相应证书、奖章或文件)、年龄小的顺序的优先确定人员。 (五)体检政审 招聘办组织对拟招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区法院政治处牵头统一组织政审。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等额递补程序。 (六)确定人选 将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正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开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一次。 (八)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人员将开展为期5天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而不影响聘用的,区法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首次签订4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区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发放绩效工资300元;另参加“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服装统一购置,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六、组织管理 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的; (二)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以解聘情形的。 七、组织领导 为顺利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孙亚利(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 组 长:高彦群(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江 磊(区财政局副局长) 甄福旺(区人社局副局长) 隰智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唐 路(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刘玉峰(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曹建国(徐水二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政治处,刘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招聘办做出取消体能测试、聘用资格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区法院举报电话:0312-868907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有关事项 (一)为了使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此次招录工作由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专人全程监督和指导。 (二)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测试、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 嘉 联系电话:0312-8689072 17731209175 附件:1、 区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 体能测试标准表.doc二��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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