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市徐水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法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认真审查《保定市徐水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备案文件,全面梳理并集中清理区人大常委会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有关决定、决议,同时与区政府统筹联动,有序推进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有效期满宣布失效2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丰富学习载体,提升专业水平。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调度会,积极开展业务辅导,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升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以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会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精准把握备案审查标准要求。组织人大机关各室委、“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主席团相关人员收看学习省人大法工委录制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视频,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能力。
用好各类资源,提升审查质效。主动与制定机关沟通对接,收到报备文件后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协调会,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健全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机制,充分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意见,汇聚专业力量、凝聚民意基础,确保审查结论经得起法律与实践检验。由法工委牵头统筹,组织机关各室委协同开展主动审查,依法依规逐项研究、精准研判,提出审查意见,从严把好合法性、合理性关口。
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工作提醒,制发报备资料模板,进一步明晰报送标准、报送时限、报送流程,不断提升文件报备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与省、市人大联动,对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自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成河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录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入库及时、全面、准确,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宣传引导力度不足。部分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相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重视程度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个别工作人员对文件的界定标准、报备程序、报送时限掌握不够熟练,报送材料在制定依据和内容说明等方面不够充分、内容偏简,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仍有差距。
审查力量仍显薄弱。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受专业能力、工作精力等因素制约,当前工作在合理性审查上较为常规,但合法性审查能力仍有不足,审查工作易停留在文字校对层面,难以提出精准、专业的审查意见。部分工作人员对监督专业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不强、研究不够深入,影响审查质效。
信息化建设仍有短板。部分工作人员对线上报备、审查等操作流程不够熟悉、运用不够精通,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在备案审查全流程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与规范化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压实备案监督责任,规范审查流程。依法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各报备单位的沟通联络,推动行政、监察、司法各类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全覆盖备案。不断优化审查方式、细化完善审查标准、明确审查时限、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权威性与严肃性。
强化能力平台支撑,提升工作质效。常态化组织备案审查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报备和审查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线上线下业务水平。完善好、运行好河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赋能全流程办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精准严谨。
切实为民履职尽责,维护法制统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群众诉求,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切身利益相关领域,依法督促修改废止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徐水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