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结合上级人大工作安排,制定保定市徐水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部分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
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强警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做好“三个善于”全面推进“检护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对区政府贯彻实施《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检查。
(四)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一)对区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二)对区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三)对区政府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四)对区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五)对区政府五育并举、全面育人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六)对区政府文化旅游休闲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七)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视察调研。
五、代表工作
(一)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保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代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履职学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监督法》和新修改的《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三)增强闭会期间的活动实效。深化拓展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统筹指导代表家(站)开展活动,制定计划,突出主题,增强实效。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城区办人大工委)组织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汇报,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