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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消防安全提示
发表时间:2022/08/05 点击次数:0
 

近年来,随着自建房群租房不断增多,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重特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此类场所点多面广,消防安全条件不足,居民消防意识薄弱,如何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呢?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大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居民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用火、用电时应注意看护,做到人走电断火熄,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购买、使用伪劣电器产品。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逃生出口,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车自行车在建筑楼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室内等处停放、充电。

杜绝自建房内生活、经营、仓储等功能混杂,“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自建房,经营区域和生活区域之间,应使用具有防火功能的墙、门或者隔板完整分隔。

发现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报警、逃生,具备灭火功能的,可利用身边灭火设施组织扑救初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