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主动公开形式。(1)采取政府网站公开和在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ushui.gov.cn 信息查阅地点: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水区永兴中路11号楼西一楼105室。 (2)政务新媒体 “徐水人社”微信公众号。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我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保定市徐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布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电子邮箱:xsrsjbgs@163.com。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只对申请人公开。 (3)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本办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本办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20个工作日):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二、信息公开机构 受理机构: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徐水区永兴中路11号楼西一楼10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2—8601770 邮政编码:072550 电子邮箱:xsrsjbgs@163.com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保定市徐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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