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以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内容。 一、总体情况 (五)强化监督考评。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5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5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5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度,在徐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及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相关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每条信息从起草到发布的各个环节都严格谨慎,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徐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群众关切的信息。微信公众号202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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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