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定市徐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监督考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1条。通过“徐水普法”公众号公开65条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把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我单位以贯彻实施信息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加强对我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派专人负责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 建立工作台账,由局办公室汇总工作进度,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督促相关处室按时完成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全局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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