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区有关工作安排,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体办理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发布信息,各项信息做到常态化、实时化,均按照规定范围、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我局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22项,办理行政处罚11项,办理行政强制0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 2.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定由综合组专人负责文件公开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局微信公众号“徐水住建”等新媒体,优化调整微信公众号栏目,积极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同时,大力宣传全局政务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及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及评议。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组室重视程度还不够,参与配合度不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由于人员年龄大、数量少,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运用规范化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信息梳理,进一步提高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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