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保定市徐水区大因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定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文件公开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如开通大因之声公众号,2023年大因之声发布信息721条,包含政策解读、近期工作开展情况,让群众切实了解我镇近期工作动态,并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五)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大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提高政务新媒体发布水准,确保新媒体账号公开内容权威、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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