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结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以及全区公安工作,坚持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以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载体,以群众关注期盼为重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政府信息、重大决策等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等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扩大新媒体官方账号影响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发布信息650条。及时回复局长信箱平台信息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各科(室)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现行有效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1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2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等。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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