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区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通知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二)明确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二是通过区政府网站积极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将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公办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和财政预决算信息、涉农补贴、减税降费、政府债券等重点领域信息组织公开,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三)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一是积极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推进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公开工作需要与财政部门职能准则,深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2022年政府预算和预算调整、2021年财政总决算公开、2022年政府债券存续信息。同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绩效自评,有效保障了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决算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惠企税费、惠民补助政策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减税降费、税费优惠、惠农惠民补助救助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脱贫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脱贫工作专栏/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对扶贫脱贫有关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养殖到到户产业奖补项目资金等各类扶贫信息进行了公告公示,做到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五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六是强化舆情处置。积极回应政务舆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政府网互动交流等渠道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得到了留言人的满意评价。2022年全年受理12345市长热线7件,全部在期限内予以答复,得到了满意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全局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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