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振兴西路216号,邮编:072550,电话:0312-86854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线,抓住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对外公开行政许可1153条,行政处罚45条,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集中采购均为0项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完善组织构建,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主管领导重点抓、牵头单位主要落实、责任单位具体配合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公开计划、目标、措施和组织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对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使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三是继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徐水区局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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