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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8 点击:0
出台背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文件精神,对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及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主要内容:一、对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对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三、对4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相关文件: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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