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公共部门招录规模,挖掘事业单位编制。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新增公务员岗位2个,新增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事业编制岗位265个。通过省、市统一组织考试审查,进行录用。(区人社局负责)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提高基层服务水平。新增“三支一扶”岗位10个,社区工作者岗位37个,计划招录幼儿园教师100个。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帮扶乡村振兴)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每月不超过3400元的生活补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还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倾斜政策。社区工作者岗位优先招用或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区人社局负责)
三、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保障基层多领域建设。新增临时公益性岗位50个,将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外埠来徐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渠道1个月以上未能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1900元/月标准的岗位补贴,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区人社局负责)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进行百万见习岗位募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适合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岗位数量1500个,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组织见习岗位对接。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每月不超过1900元、最长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食宿保障。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提供一定比例的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区人社局负责)
五、开展暑期实习和实践活动,壮大青年人才队伍。启动“扬帆计划”“青苗计划”“返家乡”等社会实践和跟岗实习活动,组织高校在校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农业类企业、合作社、街道(乡镇)、社区(村)等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募集岗位300个。提供实习岗位的单位,实习活动结束后,继续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的,优先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六、创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新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创造200个灵活就业岗位,支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营销、在线学习服务、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网络直播、移动出行、电子商务等新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新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创业,享受不超过2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费66%的社会保险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七、提供重点产业岗位,推动我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县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材、现代商贸物流、都市农业等主导产业,着力推动电力电气、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数据服务、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围绕全区重点产业体系现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搭建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桥梁,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力度,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推动高校毕业生到长城汽车、巨力集团、风帆公司、普康医疗、德力食品等我区重点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减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最长3年;其中,中小微企业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和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提供岗位的企业“免申即享”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其中,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区人社局负责)
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全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年培训3000人以上,其中吸引32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的技能培训、补贴性培训等,促进200人实现就业。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职业院校(含高、中职)和技工院校发挥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公办、企业办、行业办职业院校可直接认定为培训定点单位,开展高校毕业生政府补贴性培训。(区人社局负责)
九、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区内现有三家创业孵化基地提档升级,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区,增加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3家,孵化实体30个,带动就业岗位100个。入驻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享受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优秀项目和企业孵化期延长1年。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要提供30%的场地供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使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不超过20万元、13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每年3000元-5000元的租金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十、进一步简化就业手续,创优就业创业环境。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和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求职时基本健康项目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重复体检。来徐参加就业招聘、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的,可享受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城市融入等一站式公益性综合性服务。为促进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成立徐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区人社局(西院)。(区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