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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类经营主体日常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0  点击:0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

根据市领导要求,明确农贸、批发市场日常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市级工作部署

近期,市安委办就明确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市场类经营主体安全监管职责作出部署安排,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日常安全监管单位,严格履行日常安全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一是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辨识、隐患自查自纠、人员教育培训、设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演练、临时作业现场管控等;三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排查巡查,对发现的处理权限以外的隐患问题,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并督促企业整改。日常安全监管以督促落实为主,可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燃气、消防、特种设备、防雷等专项检查合并进行,但不完全代替。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市场类经营主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上述原则,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强化全区各类市场安全生产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抓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日常安全监管单位要紧盯市场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占道堆物、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严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充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定期核查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畅通。要针对不同类型市场实施分类管控,建材批发类市场重点排查仓储货物堆放、电气线路敷设、消防通道畅通、动火作业审批等风险;便民农贸市场重点排查燃气使用安全、经营区域用电、消防设施维护、临时搭建物结构安全、餐饮明火管控等风险。

 (二)严格闭环整改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见底清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和经营户,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通过设置安全宣传栏、发放安全明白纸、经营主体微信群推送等方式,面向经营户和消费群众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督促市场开办方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隐患识别、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初起火灾处置和人员疏散能力。

三、强化行业指导与协同监管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能定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市场类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凝聚监管工作合力。区商务局指导督促市场类经营主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非许可类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开展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失效、违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区住建局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向使用燃气的商户按规定提供入户安全检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等燃气安全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排查市场周边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导致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规划许可的非法建设行为。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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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类经营主体日常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8/2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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