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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恢复徐水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11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区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自2023年2月13日至4月2日,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长城北大街以东、华龙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

    具体规则为: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的限行时间为 7:00-19:00 时。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1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恢复徐水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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