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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区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大气办通知要求,经过对岁末年初气象条件分析预判,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结合当前区主城区道路交通实际,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起,我区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等实际情况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大气办通知要求,经过对岁末年初气象条件分析预判,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结合当前区主城区道路交通实际,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起,我区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等实际情况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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