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财税工作】 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审批。各部门合理确定预算项目,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17年上半年不再审批追加预算项目。二是严格管控政府投资项目。成立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事先提交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金额概算、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评估审定,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立项上马;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增加投入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住建部门不得进行招投标、财政部门不得进行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各单位和乡镇不得申请拨付资金。三是严格管控支出进度。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支出进度的监控,对工作推进不力、支出进度落后的,收回资金用于全区重点项目和急办事项,并通报全区。四是严格管理存量资金。对按政策收回的存量资金,项目还未实施的,一律不再实施;项目已经启动、尚未完工的,所需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后续存量资金自行解决,区财政不再负担。五是严格控制增资政策出台。严格控制、审慎出台财政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按程序提交区政府研究,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避免政策出台无法兑现的问题。 地税局多措并举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努力完成信息移交工作,确保税改顺利启动。按照河北省地税局和水利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地税局组织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工作,配合水利局努力完成取用水户的信息移交和涉税信息逐户核查工作。9月1日前,配合水利局对未办理取水许可但缴纳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督导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截至目前全区移交,取用水户信息共计370户,其中非农取用水户信息346户,农业取用水户信息24户,实际完成移交370户,移交率100%;完成入户核查370户,核查率100%,已建立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370户。二是开展税源调查摸底,做到应征尽征。从7月初开始,地税局在水利局的大力配合下迅速对辖区内所有取用水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确认水资源税纳税人,全面掌握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取水用途、取水规模和计量设施等基本情况,为水资源税开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执行税率标准,落实水资源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核定,地税征收的原则,认真严格落实水利局的核定取用水量,依据区域用水计划总量指标,做好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和跟踪监管,对超计划用水的,严格按照水资源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四是加强调度培训,积极宣传报道。地税局与水利局联合召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联席会议,解读水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并对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政策培训会议,对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核查和清查等工作进行调度;与财政、水利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税改中存在的问题;印制宣传册、明白纸,宣传水资源税政策;实行通报制度,对取用水信息移交与核查、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录入等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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