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部门工作】
我县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和报销补偿比例双提高 (1)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提高。在村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村级每人每日12元封顶、乡级每人每日15元封顶和每人每年100元封顶,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5%、40%分别提高到50%、45%。(2)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一般疾病由原来乡级85%、县级75%分别提高到乡级88%、县级79%。(3)补偿封顶线标准提高。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住院补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住院分娩补偿、一般门诊统筹补偿和二次补偿实行累计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10万元。
食药监局四措并举强化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 (1)落实乡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要求乡村厨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定期对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2)强化集体聚餐食品及原辅料检查。要求申报举办集体用餐的供餐者,建立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做好进货查验登记,并要求进货台账和相关票据保留15天以上。(3)完善加工场所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用餐前食品安全稽查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操作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供餐者做好就餐场所卫生和餐饮具的洗消工作。(4)细化集体聚餐食品留样要求。要求乡村厨师对每次制作的用餐食品必须留样,强调留样容器加盖分开盛放,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简 讯】
人社局全面完成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此次调整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 5696名,月增发养老金114.66万元,共补发372.43万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01.46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806.92 元,实现了我县连续十年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省督导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评估和指导 通过核帐目、查资料、看实地、与校长座谈等方式实地检查评估了全县8个学区、12个乡镇、69所学校。
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3家,排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8处。在检查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68份,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等12家企业的36台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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