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专项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民办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工作进行通告。
一、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共有四所义务段民办学校,分别为大午中学、天源学校、王府双语学校和保定长城学校大王店分校。大午中学、天源学校、王府双语学校由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入学工作。保定长城学校大王店分校继续执行园区管委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保障相关村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大王店工业园区居民子女入学。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管理
徐水区教体局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只能进行一年级、七年级两个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进行其他非起始年级的招生。大午中学、天源学校、王府双语学校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的学生,必须通过教体局发布的民办学校专用报名系统或渠道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各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教体局不予建立学籍。
(二)招生范围
1.从2022年起,大午中学、天源学校、王府双语学校一年级招生要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超出保定市域范围(雄安新区三县不属保定市范围)。根据上级对民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指标控制在全区总量的5%以内的要求(今后全区每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总量为9000人左右),大午中学和天源学校的一年级招生量各不超过200人,王府学校不超过30人。
2.从2022年起,大午中学、天源学校、王府双语学校七年级只面向目前在本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招生(名单已锁定),不得再招收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确认
各民办学校根据教体局审核后的报名名单,通知学生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教体局审核具备招收资格、且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也不得招收教体局审核名单以外的学生。
(四)严格学籍管理
教体局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提前缴费招生、非起始年级插班招生、考试或选拔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严禁违规与家长签约只招学生不转学籍。教体局按审定招生计划和名单建立学籍,不为任何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五)相关说明
1.经统计,我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学位充足,完全能容纳片区内所有适龄学生。
2.根据上级招生要求,民办学校只能进行一年级、七年级两个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进行其他非起始年级的招生。教体局于2021年11月15已锁定目前各民办学校各年级在校生数量和学生名单,之后各民办学校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对2021年11月15日之后进入民办学校的各年级学生均不转学籍,不能享受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直升初中和升入徐水区普通高中等待遇。
3.各民办学校六年级在校生中的区外户籍学生(不含保定五区),若直升本校七年级,需在报名时持有我区正式的居住证(居住证要含至少一名家长和学生,以下同),方可参加教体局组织的报名,正在办理中的居住证明无效。注:区外户籍学生若无徐水区居住证,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不放档学籍。
4.已办理我区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和在我区租住的雄安新区征迁安置群众子女(以安置入学函为准),若需在我区义务段学校入学,由教体局依据其居住证住址或租住地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违规招生的处理
对不落实招生计划、不服从管理的民办学校,教体局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年检不合格、责令停止招生、由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家长认真研读并了解规范民办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在孩子通过徐水区教体局的招生结果认可后,方可进行缴费入学,不得随意转入民办学校就读;各民办学校自行下达的入学和缴费等通知无效,对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的任何招生行为教体局均不予承认。请家长按照徐水区教体局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安排好孩子的入学、转学等事宜,防止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