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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3/06/28  点击:0

 

一、异地就医包括哪些?
异地就医包括异地住院、异地门诊慢(特)病、异地普通门诊统筹。
异地就医需手工报销的,到医保中心医保待遇报销窗口(3号)办理报销业务。
二、异地就医住院如何进行备案,怎样实现直接结算?
(一)省内异地就医住院不需要备案,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可直接结算。
(二)京津地区异地就医住院也不需要备案。自2023年2月10日起,我市参保人到京津两地看病,不用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
(三)京津以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需进行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 或者“徐水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备案,也可持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医保中心医保待遇报销窗口办理备案,完成备案后可实现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需提前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为1年。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在保定市统筹区域外住院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以下资料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一)住院结算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二)住院费用明细单(汇总明细盖章);
(三)住院病历(加章)(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化验结果、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
(四)诊断证明书(加章);
(五)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外地卡需注明开户行)。
四、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发生门诊慢性病费用时,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五、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异地费用如未实现直接结算,应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在次年的1月5日-25日携带以下资料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一)门诊结算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二)门诊慢性病费用明细清单;
(三)处方;
(四)诊断证明(盖章);
(五)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注:市统筹区域外门诊慢特病报销限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六、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省内异地就医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一)参保人员需到市域外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需领取《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放、化疗)申请表》,由市外就诊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填写后交回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后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期间治疗、购药、检查须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期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再次治疗需重新填写《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放、化疗)申请表》。
(三)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发生其他门诊大病费用(器官移植、血友病、透析、肺动脉高压)时,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七、门诊特殊病省外异地就医如何实现直接结算?
在省外就医,可以先通过“河北智慧医保” 微信小程序查看所去医院是否开通了相关病种直接结算的功能,如已开通,那么这个病种可以通过医保直接报销,如果没开通,就需要参保人员把报销材料交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目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个慢特病病种在部分医院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其他慢特病病种尚未实现。医院具体开通情况的查询途径为:“河北智慧医保” 微信小程序中“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板块。
八、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异地费用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应如何报销?
(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票据原件(机打票据,手写无效);
2.费用明细单清单原件(盖章);
3.放、化疗的门诊病历(盖章);
4.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5.《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放、化疗)申请表》原件;
6.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的参保人员,未在市域外直接结算的,可在市外放、化疗结束后3个月内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报销。
(二)门诊大病(器官移植、血友病、透析、肺动脉高压)异地就医未实现直结结算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1.门诊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处方;
4.享受“脏器移植”待遇患者需另提供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单为购药前6个月内的检测结果);
5.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市外卡需注明开户行)。
九、参保人员在市统筹区域外门诊就医,如何实现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市域外门诊就医,要想实现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无需进行备案,可在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十、市统筹区域外,参保人员在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的联网定点医院未实现直接结算,应如何报销?
异地普通门诊就医未实现直接结算的,6个月内可携带以下资料回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一)门诊票据原件(盖章的机打票据,手写票据无效);
(二)门诊费用明细单;
(三)处方;
(四)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五)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外地卡需注明开户行)。
十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余额,能在外地直接使用吗?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直接使用,也可以在省外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使用。
咨询电话:8681877(职工)8669101(居民)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政策明白纸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日期: 2023/06/2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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