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德胜门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01月02日加工生产的红高粱酒(42%vol、2L/桶)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红高粱酒。商标:德胜门和图形。规格:酒精度42%vol、净含量2L/桶。生产企业:保定市德胜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01-02。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标准值:51%vol-53%vol。检出值:36.6%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保定市德胜门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01月02日加工生产的红高粱酒(42%vol、2L/桶),共50箱(1×6桶/箱),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上述产品全部销售到了金港城宋鹏商行。该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保定市德胜门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01月02日加工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合格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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