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2021年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本项 总分 得分 综合检查(80分) (一) 经费保障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建立政府一把手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成立 食品安全组织 制度健全得2分;组织健全(有专职人员)得2分,一把手任组织负责人得1分; 5分 (二) 机制建设 2、在食品药品安全上履行政府职责 定期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一年不得少于10次,总分为2分,缺一次扣0.2分; 2分 3、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高于5万元得3分,低于5万元得1分,无经费不得分,以实际支出法定票据为准; 3分 4、制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有预案得3分,无预案不得分: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积极组织救治及时上报,每次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瞒报漏报不得分; 7分 5、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六员联防、重要信息通报、舆情监测、黑名单、有奖举报工作制度 缺一项制度扣1分,最高得6分;日常工作记录齐备,每项得1分,满分得8分,无记录不得分; (协管员工作日志、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上报情况) 14分 6、乡镇对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情况,要求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全年进行一次考核 查阅督查通知、方案、总结等资料,缺1次扣2分,无记录不得分; 4分 7、依法经营承诺制度 与辖区内企业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得5分; 5分 (三) 专项整治 工作开展 情况 8、组织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县食安办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2020年主要以食品 “三小”、驴肉等特色食品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打击伪劣食品黑作坊和私屠滥宰为主) 每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区域、对象进行检查,要求有记录、有处理意见,全年共12次,缺一次扣除2分,总分为20分; 20分 (四) 宣传培训 9、广泛开展针对协管员、企业责任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宣传活动,要求有计划、记录,得6分; 6分 10、在区级以上报纸、杂志等刊物上发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简报 发表在市级以上刊物的每篇得1分,发表在县级的刊物每篇0.2分,满分不超过6分; 6分 (五) 其他事项 11、完成区政府、食安委下达的临时性和经常性任务 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全部落实,得8分,缺一项扣除1分; 8分 食安办评定(20分) 12、按照各责任单位全年工作实际情况测评 以综合测评为准 20分 合计100分,5个考评要点,12个考评内容。备注:所列分值倒扣的,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总得分: 分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本项 总分 得分 食品 安全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重大药品、食品安全事件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涵义解释: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份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涵义解释: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引发的事件。 (1)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事件,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2)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件;(3)隐瞒、谎报、缓报药品安全事件;(4)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或连续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评分办法: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视情形扣50%或100%;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视情形扣50%或100%;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或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0%;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0%,其中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扣50%。 2.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评分办法: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事件,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视情形扣50%或100%;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扣50%;隐瞒、谎报、缓报药品安全事件,扣100%;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或连续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扣100% 一票 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