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0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2-8696923 公告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