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权利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出让合同(原件) 4.出让价款票据 5.完税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2份、不动产测量报告。 8.询问记录 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独所有的提交户口本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房产本)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完税证明 6.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各2份 7.询问记录
注:需双方房屋所有权人到场签字并采集头像。 抵押登记 (个人住房抵押)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权人需要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抵押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包含发证机关页) 4.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土地证、房产本) 5.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双方当事人需到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采集头像。 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划的验收证明 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6.不动产测绘报告,宗地图和分户图各2份 7.权籍调查表 8.询问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转移登记-商品房分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包括发证机关页),单独所有的提交户口本原件 4.购房合同 5.完税证明 6.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各2份 7.询问记录(不动产登记大厅面签) 注:需购房者到场签字并采集头像。 抵押登记(企业)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营业执照原件;银行金融许可证原件 3.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房产本、土地本) 6.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注:双方当事人需到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采集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