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经综合调查和分析研究,确认保定市汇恒加油站、保定市天聚加油站等15家单位为本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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