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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点击:0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河北京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北京二锅头酒。被抽样单位:砚山县维摩乡欢乐购物中心。生产企业:河北京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10-16。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53.0%vol,标准指标为55.0%vol-57.0%vol。二、核查处置情况该公司对产品进行召回,已全部售出。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清洗管道回流酒没有回流干净,没有认真检查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2〕42-12号。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30日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告
河北京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北京二锅头酒。被抽样单位:砚山县维摩乡欢乐购物中心。生产企业:河北京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10-16。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53.0%vol,标准指标为55.0%vol-57.0%vol。
二、核查处置情况
该公司对产品进行召回,已全部售出。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谨,清洗管道回流酒没有回流干净,没有认真检查造成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徐市监处罚〔2022〕42-12号。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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