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广门村村南 | 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广门村村南,厂区东侧隔易保公路为闲置房,北侧为商业门脸,南侧为机械厂,西侧为空地。项目周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北侧356m处的广门村。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生产规模:共建设生产线两条(一用一备),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占地面积为 7426.52m2,根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关于对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占地的规划意见,拟占地为村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符合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已于2016年7月22日为该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16]48号。并于2017年11月22日为本项目出具了调整建设内容的复函。 | (1)废气 1#水泥仓排气筒(DA001)、2#水泥仓排气筒(DA002)粉煤灰排气筒(DA003)、矿粉排气筒(DA004),粉料筒仓配套安装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粉料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30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落料、搅拌工序排气筒(DA005)经搅拌主机配套安装的脉冲袋式除 尘器处理后,由搅拌机1根16m 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 标准》(DB13/2167-2020)表 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排放标准。 砂石料装卸、堆 放、上料过程,采取“砂石料装卸、堆放、上料过程在密闭式原材料库内进行,装卸点、堆放点、上料点均设置抑尘水喷淋装置,装卸、堆放、上料过程全程喷水抑尘等抑尘措施。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 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砂石料库水雾喷淋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污水回收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由厂内调剂,生产期间人员盥洗废水泼洒厂区地面抑尘,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计量设备、原料输送设备发动机、搅拌机、成 品料输送设备、风机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项目西、南厂、北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且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细砂回收装置收集 的细砂、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细砂、砂石及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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