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保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财税[2017]21号)文件要求,徐水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为: 住宅: 80元/平方米 非住宅:70元/平方米 建制镇:40元/平方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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