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6---2020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鑫威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新型建材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户木乡孙村营村 | 保定鑫威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保定市秋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方案:抗裂砂浆、腻子粉、自流平水泥、粉刷石膏、轻质砂浆。 生产规模:年生产20000吨新型建材,其中抗裂砂浆:7000t/a,腻子粉:1000t/a,自流平水泥:1000t/a,粉刷石膏10000t/a,轻质砂浆1000t/a。 项目占地面积2058.24m2,项目门口位于厂区东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库房紧邻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侧,办公室和宿舍位于厂区南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徐水发改备字[2020]17号。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4条新型建材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①1#生产线(抗裂砂浆及自流平水泥生产线)及2#生产线(粉刷石膏生产线): 水泥仓、1#烘干砂仓、2#烘干砂仓、3#烘干砂仓、1#生产线中配料工序、1#搅拌机、1#成品罐、1#装袋机和2#生产线中配料工序、2#搅拌机、2#成品罐、2#装袋机产生的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集气管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3#生产线(腻子生产线)及4#生产线(轻质砂浆生产线): 3#生产线中配料工序、3#搅拌机、3#成品罐、3#装袋机和4#生产线中配料工序、4#搅拌机、4#装袋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集气管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项目原料贮存在封闭库房内,装卸在库房内装卸,生产过程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无组织废气经车间沉降,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泼洒地面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设备均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固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夜间不生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孙村营村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1类区要求,对其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有水平。 (4)固废 项目收尘灰为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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