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2020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铜米加工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谢坊村村南 | 河北博奥顺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河北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335m2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谢坊村村南,租用原厂房和土地进行建设,根据遂城镇国土所出具证明,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已经为本项目备案,备案编号:徐水发改备字[2020]29号。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1座500m2,办公室1座50m2,库棚2座共400m2,项目设计加工生产铜米160t。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除。 营运期: (1)废气:项目不建设燃煤、燃气设施,无工艺废气产生,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项目湿式破碎和湿式分选用水循环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其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周围声环境可维持现有水平。(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线工序产生的线皮、湿式分选产生的塑料颗粒、循环水池产生的泥渣及职工生活垃圾。线皮和塑料颗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产生的泥渣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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