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 取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申请材料中的“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取消后申请人不再提交,改为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定市徐水区审批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