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字【2016】49号),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定市徐水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徐政办【2019】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最终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实际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管理,严控比例的原则; (三)坚持发扬民主,注重公论的原则; (四)坚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 (五)坚持相对稳定,适时调整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局下属所有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享受管理岗位工资的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设置办法 (一)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为1―4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为5―7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为8―10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为11―12级,13级是员级岗位。 (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事业单位副高级≤10%、中级≤40%、初级≥50%。 (三)不同岗位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四)岗位设置及聘用以局下属所有事业单位为整体核定岗位人数,编制44人,实有30人(空编以编制数为基数,超编以在职人员为基数)。 (五)岗位内部划分等级时,依据设定数量由高到低聘用,超岗位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最低等级。 六、聘用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依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聘用到相应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确定方法 2.以下人员按现岗位等级聘用: 如要求参加岗位等级竞聘,本人书面申请返岗工作,经单位批准后,如能正常上班,可参加下一年度岗位等级聘用。 (2)自发文之月起,在前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事假超过三个月以及其他原因不在岗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未下结论的人员。 (4)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5)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人员。 3.延迟退休的55周岁以上具备高级职称女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内正常上班,且达到本单位平均工作量的,和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岗位聘用,可以聘用到五级或六级,否则仍按七级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根据相关政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按照编制限额、结构比例、岗位总量和现有人员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填写《保定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表》、《保定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保定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调查表》,报区人社局核准。 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依据核准后的聘用岗位和局《实施方案》,经干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应聘人员提交申请和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聘用结果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保定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花名册》,上报区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工资待遇。 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一)关于首次进行岗位聘用问题 已取得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按原取得资格进行岗位聘用。已聘任人员取得资格不满三年,聘用到相应岗位最低等级。 (二)关于今后岗位聘用问题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本方案制定的聘用办法,每年调整一次。 2.对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第一次聘用时只能聘用到本资格的最低等级。 3.首次聘用后,在岗位等级调整时只能聘用到邻近的上一个等级,不能跨等级聘用。 (三)强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 1.岗位聘用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级聘用: (1)聘用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违反制度和纪律要求影响恶劣的;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岗位的,下一年度调整时再行实施。 八、相关要求 为做好岗位聘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织。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科级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长为成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实施。 (二)严格聘用程序。在聘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聘用要求和程序阳光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聘用等级,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聘用结果在明显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进行岗位等级聘用,落实工资待遇。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审批工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公平公正的处理,给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1.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时,对相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取得早的优于晚的,工作时间早的优于晚的,年龄大的优于小的,业绩好的优于差的。
(1)已办理病休手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