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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0

 

实施细则.docx

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各自的责职范围,在我区用人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监管职责制定实施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第二条 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风险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三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样人员名录库,负责名录库的维护、运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应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二)根据检查要求,实施现场检查。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 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监督抽查应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 随机抽查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纪律要求;


(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不得借机谋私、妨碍公正。


第八条  建立随机抽查保障机制


(一)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库,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随机抽查档案,记录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等,并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本工作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


 


 


 


附:1、徐水区人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徐水区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


3、徐水区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名录库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印


 


 



 

名  称: 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9/03/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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