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检测报告、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位于高林村镇站里村北。项目实际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24%。项目主要技改建设内容:项目本次技改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未新增占地,在装配车间(三车间)西南角新建2间车间,一间为喷漆房,一间为烤漆房,机加4车间南侧杂物间变更为机械回收喷砂房。主要生产设备有HSA2212龙门加工中心1台,MSE2112龙门加工中心1台,ML628龙门加工中心1台,KD-22A蜗杆式空压机1台。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龙门加工中心、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技改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高固态环氧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高固态环氧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除尘灰、职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四周厂界连续两天监测昼间噪声最大值在52.5-57.4 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住户和东厂界两家住户连续两天监测昼间噪声最大值在46.3-49.4 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未进行检测。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六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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