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检测报告、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位于徐水区康明北大街70号。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5%。项目主要建设情况:项目对原双隆商厦两侧通道进行架空扩建,增加人均购物面积。目前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采取建筑隔声、限值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集中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商业垃圾由商户自行收集作废品外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西、东厂界噪声值为62.2-64.2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要求;北、南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0.0-54.7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最近住户昼间噪声值为49.0-49.4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河北双隆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双隆商厦扩建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三产监察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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