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保定市徐水区峻鼎鞋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加工、生产注明“NIKE”字样的鞋底,现场共有成品10440双,价格2元/双,违法产品货值20880元,尚未出售。保定市徐水区峻鼎鞋材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的鞋底以假充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公司违法行为属首次,根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从轻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3、处罚款壹万伍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