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位于徐水区晨阳北大街西侧。项目实际投资15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16%。项目主要变更内容:项目环评要求抛光机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实际为抛光机产生的颗粒物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设备原环评为剪板机2台、折弯机2台、整形机1台、室内外天吊6台,实际企业建设为剪板机3台、折弯机1台、整形机2台、室内外天吊19台(设备增减后均不影响产能)。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下料机、抛光机、切割机、压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下料、抛光等工序中产生的下脚料及电焊工序产生的焊渣,收集后全部外售;水漆使用产生的废漆桶、漆渣及聚氨酯胶黏剂使用产生的废胶桶暂存危废间,废漆桶、胶桶定期由厂家回收,漆渣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0.2-59.2dB(A),夜间噪声值为43.1-48.4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建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彩钢复合板及钢结构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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