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保定市徐水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资源委托检验费)和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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