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保定市徐水区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S-16、XS-17和XS-22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批复》(徐政函〔2023〕2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组织编制了《保定市徐水区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S-16、XS-17和XS-22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草案。现将该规划草案在地块现场、徐水区融媒体中心(徐水区广播电视台)和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ushui.gov.cn)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一、修改范围 XS-16控制单元巨力中路、经二十二街西现状小区、刘伶路、城内中大街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7.93公顷;XS-17控制单元巨力中路、滨河大街、刘伶路、城内中大街围合区域内,总用地面积约18.72公顷;XS-22控制单元刘伶路、经二十二街、工业西路、刘伶公园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5.96 公顷。(图中蓝线范围)。 二、修改内容 (一)XS-16控制单元 优化经二十二街线型走向,红线宽度由30m调整为15m;将经十八街由巨力路向南延伸至刘伶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调整经二十三街线型走向;取消纬十六路(经二十二街-经十八街);南侧增加纬十七路,红线宽度为20m。 取消城内大街西侧、刘伶路北侧行政中心及配建停车场,将体育场馆用地调至城内中大街西侧、刘伶路北侧;取消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将经十八街以东、城内大街绿带以西、纬十六路以北、巨力中路绿带以南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将其余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结合巨力路南、纬十七路北、经二十二街东、经十八街西的二类居住用地配建幼儿园1所、社区服务中心1处、居委会1处、文化站1处,规划控制方式为点位控制。 修改后的用地开发强度仍按照XS-16控制单元一般地块开发强度要求控制。 (二)XS-17控制单元 取消纬十六路(滨河大街-汇源大街),将其调整为公园绿地、自然水域;沿滨河大街增加3处块状公园绿地。 修改后的用地开发强度仍按照XS-17控制单元一般地块开发强度要求控制。 (三)XS-22控制单元 将经二十二街东移,偏移后原道路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将刘伶公园西侧约4.32公顷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修改后的用地开发强度仍按照XS-22控制单元一般地块开发强度要求控制。 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9日(30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来函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2-8696989 联系地址:保定市徐水区政通路21号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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