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9号
安肃镇西于庄村、东于庄村、青庙营村、大因镇南贺寿营村及有关农户:
城内大街南延项目建设用地于2026年8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24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1.0270公顷(其中耕地9.4310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516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07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248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0786公顷(西于庄村1.7818公顷、东于庄村3.0345公顷、青庙营村5.7160公顷、南贺寿营村0.5463公顷)。
(二)范围:安肃镇西于庄村村南(四至:东至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于庄村耕地;南至东于庄村耕地;西至西于庄村耕地、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于庄其他草地;北至西于庄村耕地、西于庄其他草地)、东于庄村村西(四至:东至东于庄村耕地;南至青庙营村耕地;西至东于庄村耕地、东于庄村建设用地;北至西于庄村耕地)、青庙营村村东(四至:东至青庙营村耕地、青庙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贺寿营村林地;西至徐水区气象局、青庙营村建设用地、青庙营村耕地;北至东于庄村耕地)、大因镇南贺寿营村村西(四至:东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至安大线;西至南贺寿营村林地;北至青庙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
(三)用途:城内大街南延项目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