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梁家营村、史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保定市2025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5日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2026年1月30日以保政转用函〔2025〕50号文印发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集体农用地3.774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转用集体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准情况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2025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保政转用函〔2025〕50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五) 批准用途:物流仓储用地3.4740公顷、商业用地0.3003公顷
二、转用土地范围
(一)转用的土地所有权人:漕河镇梁家营村村民委员会、史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位置:梁家营村北、史各庄村东
(三)面积:转用漕河镇梁家营村集体土地3.4740公顷、史各庄村集体土地0.3003公顷
三、转用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权属为漕河镇梁家营村、史各庄村集体土地(未发包),不涉及农户转用土地补偿。
四、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应以书面形式向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徐水区人民政府对被转用土地正式实施转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