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沿街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市民朋友: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更新行动,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决定在城区范围内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五包”责任主体与范围
责任主体:临街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露天市场、广场等场所的管理或经营单位。
责任范围:纵向为责任单位所使用管理的建筑物门前外侧至人行道外沿的范围;横向为沿街建筑物总长及周边空地、立面为建筑物的外立面。
二、“门前五包”核心要求
(一)包卫生整洁。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达到门前环境卫生整洁,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自设废弃物收集容器保持整洁。确保责任区内无瓜果皮壳、纸屑塑料,无烟蒂痰迹、污渍遗撒、污水淤泥,无拉挂晾晒、尘土砂石、垃圾粪便、渣土杂物;负责及时清扫、清理责任区内的积雪积冰,临街施工现场要按照批准要求规范堆放物料。
(二)包绿化维护。负责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物,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责任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正确引导;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经营秩序,做到门前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露天烧烤、乱圈乱占、乱堆杂物,确保门前秩序井然。
(四)包市政管护。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公共设施的管护工作,包括责任区内的道路设施、排水设施、供水设施、燃气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等。发现问题隐患,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五)包立面整洁。负责责任区建筑物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头招牌和夜景灯光。沿街单位对其建筑物、门店对设置的门头牌匾,应定期检修。因不及时进行维修出现事故由沿街单位或门店负责。门店不再进行经营,应摘除牌匾,并告知辖区城管执法部门。
三、“门前五包”的监督与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常态化督查,
对多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经责令改正拒不整改,其行为同时违反《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举报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沿街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广大市民可对“门前五包”落实工作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685071。
特此通告。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