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及有关农户:
2026年1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保定市2025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2025〕1041号),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603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04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6034公顷。
(二)范围:高林村镇郎五庄村村南(四至:东至郎五庄村水浇地;南至郎五庄村建设用地、郎五庄村水浇地;西至郎五庄村水浇地、郎五庄村建设用地;北至郎五庄村水浇地)。
(三)用途:商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s://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